2025-10-16 05:34 来源:TNT时报 作者:admin
1、 白条羁押司法文书竟能凭空创造? 2025年8月11日,信阳中院撤销了对吴俊的原判。 法律意义上,这一刻他不再是 罪犯,而是等待重审的被告人。 但他没能走出看守所。 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名为《延长解回罪犯通知书》的文书 这份在《刑事诉讼法》中遍寻不见依据

2025年8月11日,信阳中院撤销了对吴俊的原判。
法律意义上,这一刻他不再是“罪犯”,而是等待重审的“被告人”。
但他没能走出看守所。
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名为《延长解回罪犯通知书》的文书——这份在《刑事诉讼法》中遍寻不见依据的“白条”,竟成了延续羁押的“合法依据”。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仅有五种——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传。
请问息县法院:你们发明的“延长解回罪犯通知书”,属于哪一种?
答案让人心惊:它哪一种都不是。
更荒诞的是,“解回”概念针对的是已送监执行的罪犯,而吴俊是发回重审的被告人。
连基本法律概念都能混淆,不是无知,就是无畏。
这是一份在法律真空中被凭空制造出来的“怪物文书”,这是一个基层法院对全国人大立法的公然蔑视,这是一场在阳光下赤裸裸进行的司法违法!

▲吴俊家属在息县看守所
更令人发指的是,息县看守所竟然依据这份非法的“白条”,继续关押一个在法律上已经恢复“被告人”身份的公民。
面对家属质疑,看守所的回应令人震惊:无法说明羁押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反正法院给我们的有手续,盖的有法院的公章,要有错也是法院的错,法院也没有给我们开放人的手续。
这纸“白条”,成了司法系统内部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工具”—既无法律授权,亦无上级监督,却能将公民的自由无限期悬置。
息县法院用一纸《延长解回罪犯通知书》,完成了一场司法魔术——
让一个法律上不存在的东西,拥有了剥夺自由的权力。
吴俊案的办案人员,用实际行动告诉世人:在我们的地盘上,法律要为我们让路!

案件发回重审已逾两月,吴俊的取保候审申请三次被拒,理由一次比一次离奇:
8月25日:“卷宗刚拿到,还没阅卷。”
9月11日:“需要协调多部门,需请示上级。”
9月23日:“还没有接到领导指示。”
每一个理由都合法合规,合在一起就是程序空转的完美范本。
那位能否决取保的“神秘领导”是谁?
不知道。
但我知道,当一个人的自由取决于某个领导的“指示”时,法律已经退场。

更令人费解的是,案件发回重审已超过两个月,家属辩护人预约阅卷,却只能看到部分卷宗。新补充的电子卷宗竟然还没有移送到息县法院,理由是“信阳中院没有整理好,还没有移送” 。
案件发回重审时,检察院已撤回数十份旧证据,提交了上百份新证据,原审定案的事实错误、证据体系崩塌已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息县法院的法官却不去审查新证据,不愿评估羁押必要性,死死抱住一张违法的“延长解回通知书”不肯放人.....
这个案子的精彩之处在于,它展示了一套完整的“司法造假生态链”:
公安造假:丁磊、马勇、罗俊风批量伪造笔录,甚至冒充外省民警签名
检察院配合:检察官陈威远赴湖南冒充警察做笔录
看守所出证明:配合掩盖“未羁押先讯问”
财政局造公文:用假文件掩盖百余台电脑手机被侵吞
这些被当庭揭穿的违法行为,至今无人被追责。

更精彩的是后续:
造假者马勇升任派出所所长
冒充警察的陈威安然“内退”
而喊冤的吴俊家人却因信访被拘留,
违法者升迁,维权者被拘
这套奖惩机制,着实让人大开眼界
从息县法院到信阳中院,从看守所到检察院,一场心照不宣的“司法合谋”正在上演:
· 法院明知“解回通知书”违法,却照用不误;
· 看守所明知手续不全,却照关不误;
· 中院明知证据未移交,却照拖不误。
当司法系统形成“闭环违法”
公民的自由就成了权力博弈的牺牲品。
今天,他们用“解回通知书”关押吴俊
明天,他们就能发明“继续审查令”“补充侦查単”
当司法文书可以随意创造,每个人的自由都悬于一线
这不是危言耸听
看看这些细节:
·29人的案件,唯一没取保的是喊冤最猛的吴俊
·吴俊家属因信访被拘留,并被恶意指定给所控告的“息县公安局”管辖—尽管拉横幅事件发生在信阳中院(不属息县),且当时有十余人参与,唯独吴俊家属被以此为由跨月追责。
司法的选择性执法,比无法可依更可怕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当一纸“解回通知书”就能剥夺公民自由,当“协调上级”成为拒绝取保的万能借口,当造假者与司法者勾连成利益共同体—司法的权威不再源于正义,而是源于对权力的屈从。
吴俊的遭遇,不仅是个人命运的悲剧,更是司法公信力被局部溃烂的警示。如果连法律明文规定的强制措施都能被“白条”替代,那么每个公民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吴俊—不是在法律中被审判,而是在权力的随意性中被吞噬。
法治不是写在纸上的漂亮话
是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的选择
选择依法还是依权
选择纠错还是将错就错
选择正义还是选择方便
吴俊案,正在检验河南司法的成色
我们呼吁:
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介入,认定《延长解回罪犯通知书》无效;
2.对吴俊变更强制措施,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
3.彻查息县公安、检察院、法院在此案中的系统性违法问题,并追究责任人。
4.将此案移交异地管辖,彻底切断地方保护链。
转载自:TNT时报
原文地址:https://www.tnttimes.net/nomocracy/29126.html
朱东亚投案:曝出河南新乡顶着35项违法行为“远洋捕捞”港商成都 【TNT新闻网2026年7月28日讯 记者:刘洋、欧阳雪报导】 朱东亚投案,曝出了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卫滨区法院等三个司法机关顶着35项违法行为,协同远洋捕捞了港商韩霞投资的成都企业,逐利执法的内幕: 据北京消息士透露:近年来,河南省...
长春二道法院:当事人庭审昏迷休克法官田开伍却脱法袍欲与家属动 本站讯 2026年6月26日,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发生令人发指的一幕:承办法官田开伍在明知存在重大程序争议、当事人多次提交书面回避等申请未获书面答复的情况下,强行推进庭审!庭上再度拒收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原告因不堪多重程序违法打击当场昏...
沧州市城管执法局因未履行给付义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累计被执行 (来源:探针财经)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 沧州城管执法局 )因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同时被纳入限制范围。 该限...
吉林四平人权捍卫者郭宏英被以“寻衅滋事罪”被四平市铁东区法院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 2026 年 5 月 22 日,本网获悉:吉林四平人权捍卫者郭宏英今被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 寻衅滋事罪 判刑 3 年 3 个月。刑期至: 2028 年 1 月 12 日。 吉林省四平市人权捍卫者郭宏英女士是因为替不明原因死在狱中的兄长郭洪伟伸冤而被以寻...
河南信阳突发巨响 楼房震动 宠物受惊逃窜 2025年12月29日晚上9点左右,河南信阳多地民众听到了巨响。(视频截图合成) 近年来,中国大陆“神秘巨响”在多地频繁上演,中共官方都未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更引发各种猜想和担忧。12月30日,有关“河南信阳出现巨响”的话题又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1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