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张謇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王斌律师认为,孩子骑行了单车,就与单车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但是按照相关法律,12岁以下的孩子并不是这份协议的适格主体。“12岁的孩子是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对其行为有监护责任。”所以如果是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对其他人造成了损害,因其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所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是由其监护人承担。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王斌律师认为,孩子骑行了单车,就与单车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但是按照相关法律,12岁以下的孩子并不是这份协议的适格主体。“12岁的孩子是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对其行为有监护责任。”所以如果是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对其他人造成了损害,因其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所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是由其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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